【農機網 通知公告】各縣(市、區)、泉州臺商投資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泉州市原有人才項目整合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4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度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對象及推薦名額
在我市范圍內,從事農、林、牧、副、漁和農副產品加工業生產經營活動且一般年齡在60歲以下的農業農村從業者,均可按規定申報。
各縣(市、區)推薦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申報對象(含優秀村主干、鄉鎮農技干部)45名,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二、推薦類型及推薦條件
申報對象必須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長期在我市農業農村從事勞動、生產、經營等工作,在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扶貧脫貧攻堅、農業農村改革等重點工作中,熱心帶領農民群眾發展致富,取得突出業績,得到當地群眾廣泛認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生產型:主要包括種植能手、養殖能手、捕撈能手、
農產品初加工能手等。具體標準:在生產方式、組織形式、技術技能等方面有創新,生產總體水平達到縣(市、區)先進,收入為本縣(市、區)農戶平均收入10倍以上,規模為本鄉鎮平均水平的10倍以上。本人或所在企業生產的產品應獲得縣級以上(不包含行業協會、學會)表彰。
2.經營型:主要包括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負責人、農村經紀人等。具體標準:在經營理念、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創新,經營管理水平達到縣(市、區)先進,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是本鄉鎮一般農戶平均經營規模20倍以上,收入為本縣(市、區)農戶平均收入10倍以上;農民合作社組織會員超過50戶的管理者;取得高級農村經紀人職業資格的人員,收入為本縣(市、區)農戶平均收入10倍以上。本人或所在企業生產的產品應獲得縣級以上(不包含行業協會、學會)表彰。
3.技能服務型:主要包括農民植保員、村級防疫員、農村信息員、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員、農機駕駛員和農機修理工、沼氣工和沼氣物管員、畜禽繁殖員、蔬菜園藝工、花卉園藝工、
農作物種子繁育員等。具體標準:具有一技之長,達到縣(市、區)該領域先進,年固定服務對象在100戶以上,應用新技術在同等土地和物質投入條件下單位收益高于其他農戶平均水平60%,或獲得農民高級技師技術職稱的人員。本人應獲得縣級以上(不包含行業協會、學會)表彰。
4.技能帶動型:主要是指 在制造業、建筑業、餐飲業等領域的農村能人。具體標準:技藝出眾,具備較強的帶動能力,在傳承當地民俗文化中發揮帶動作用,使本村農民的人均年收入比本縣(市、區)農民人均年收入高出30%,本人收入為本縣(市、區)農戶平均收入10倍以上。獲得縣(市、區)以上資格證書或技能水平證書的優先。本人應獲得縣級以上(不包含行業協會、學會)表彰。
5.社會服務型:主要包括 從事鄉村文化、體育、社會工作的人員,以及民間藝人等。具體標準:精通文藝、手工技藝、體育等方面技能,能夠創造或展演相關作品,在本縣(市、區)有較大影響力和組織帶動作用的人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本人應獲得市級以上榮譽或認定。
6.優秀村主干、鄉鎮農技干部:在村委會或鄉鎮政府工作10年以上,農業“五新”推廣服務業績比較突出,能夠帶動當地農民群眾共同發展致富、效益顯著的村主干或鄉鎮農技干部。本人應獲得縣級以上(不包含行業協會、學會)表彰。
三、推薦程序及時間安排
評選工作按照人選推薦、資格審查、組織考核、綜合評審、審定公布等五個程序,從3月份開始至6月份分三個階段完成。
(一)動員推薦階段(3月10日-4月20日)。各縣(市、區)按照本通知要求,由所在村委會逐級推薦,組織開展推薦工作。推薦人選須在所在鄉鎮或村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推薦人選由各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核并按時上報。
(二)組織考核階段(4月21日-5月20日)。各縣(市、區)將轄區內推薦人選情況進行整理,填寫《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選推薦人選簡明表》于4月20日前報送泉州市農業農村局人事教育科,申報材料通過初審后,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對推薦人選進行實地考核,并形成考核材料。
(三)評審確認階段(5月21日-6月20日)。泉州市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提出建議名單經局黨組研究確認,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經批準后公布入選名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縣(市、區)要加大遴選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評選工作的意義、標準和程序,為評選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規范程序,公開透明。各縣(市、區)在推薦過程中,必須在征求計生、綜治、征信等相關部門意見后,對推薦人選進行公示,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三)堅持標準,確保質量。各縣(市、區)要堅持遴選標準,嚴格把關,堅持好中選優,確保質量。
(四)培育典型,示范帶動。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農村實用人才培育和激勵機制,善于挖掘人才、開發人才、培育人才、使用人才、宣傳人才,積極樹立先進典型,用優秀人才的事跡帶動農村實用人才成長。
五、材料報送
請各縣(市、區)于2020年4月20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送泉州市農業農村局人事教育科。
(一)各縣(市、區)推薦人選的綜合報告、推薦人選考核材料和《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選推薦人選簡明表》(同時提交電子版)各一份。綜合報告包括推薦、實地考核、公示、征信等情況內容。推薦人選考核材料主要從規模(或業績)、經濟和社會效益、帶動效應、遵紀守法等方面對推薦人選進行總體評價。
(二)推薦人選應提交的材料:①《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推薦表》(同時報送電子版);②身份證明、學歷、業績、獎勵、認定證書等佐證材料復印件。復印件須經縣(市、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核對原件無誤后,加蓋審核印章。對不符合要求的送審材料將予以退回。③申報對象需提供工作照(電子版)5張,簡要事跡材料(電子版,500字以內)。申報對象入選與否,申報材料概不退回,請自行留底保存。以上①②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推薦表》《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推薦人選簡明表》等表格可從泉州農業信息網(www.qznyw.gov.cn)“通知公告”欄目自行下載填報。
聯系人:戴國能,聯系電話:22375685,電子郵箱: dgn0210@163.com 。
附件:1.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推薦名額分配表
2. 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推薦表
3. 泉州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推薦人選簡明表
泉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0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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